東莞做賬報稅介紹到目前中國的稅收制度共設有25種稅,主要涉及以下稅種:
1. 增值稅
東莞做賬報稅中的增值稅是對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實現的增值額征收的一個稅種。
2. 營業稅
東莞做賬報稅中的營業稅是對有償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就其營業收入額征收的一種稅。根據不同的服務行業,稅率為3%-20%不等。
3. 企業所得稅
東莞做賬報稅中的企業所得稅是指以企業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為征稅對象所征收的一種稅。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非居民企業在深圳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于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適用稅率為20%。
4. 個人所得稅
東莞做賬報稅中的個人所得稅是在中國境內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國境內居住而從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個人。包括中國國內公民,在華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員和港、澳、臺同胞,從中國境內獲取所得而征收的一種稅。